深圳市生态环境局与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联合发布通告,宣布自2026年11月1日起,在全市所有道路范围内执行全天24小时禁止机动车鸣喇叭的管理措施,有效期为5年。该政策旨在控制交通噪声污染,改善城市整体交通环境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》制定。

禁鸣措施覆盖深圳全市行政区域内所有道路,执行时段为每日0时至24时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,有三种例外情形允许鸣喇叭:机动车驶近急弯、坡道顶端等影响安全视距的路段时;实施合法安全的超车操作时;遇即时紧急险情时。此外,特殊职能车辆如警车、消防车、救护车等在执行紧急任务遇有交通受阻时,可以使用符合规定的喇叭和警报器,非执行紧急任务期间需遵守常规禁鸣管理要求。

管理部门明确了六类违规鸣喇叭行为:连续2次以上鸣喇叭、持续鸣喇叭超过1秒、使用高于115分贝高音喇叭或大型车辆使用“气喇叭”、在道路拥堵排队等候时鸣喇叭、行经人行横道鸣喇叭催促行人或礼让行人车辆、在住宅小区、医院、学校等场所使用喇叭召唤他人。确需提示其他车辆或行人时,驾驶人应优先交替使用灯光,只有在灯光提示无效的情况下才可短促鸣笛,且持续鸣笛时间不超过1秒,连续鸣喇叭不超过2次。

违规鸣喇叭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。首次出现该类违法行为的驾驶人将被处以300元罚款股票配资官网开户,一年内多次违规者从第三次起每次处500元罚款。家用车喇叭常规音量通常在80到110分贝,长期接触这类交通噪声可能引发健康问题,对老人、儿童等敏感群体的影响尤为明显。突然的鸣笛容易使行人、非机动车驾驶人惊慌失措,增加道路通行的安全隐患。此次出台的全域全天禁鸣措施旨在减少交通噪声,引导驾驶人养成文明驾车的习惯,共同维护安静有序的城市交通环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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